SO SORRY,I have to tell you:「博奕理論」(game theory)是種形式方法,用來分析決策人員之間的競爭或合作互動,對棋局或整體社會都適用。先從簡單的開始,我們可以從普通遊戲(如井字遊戲或西洋棋),得到一些賽局的通則,這類賽局擁有完全資訊,因為所有參賽者都知道規則、可能選擇和遊戲歷史..........
(一)定義
1.博弈理論為ㄧ數學方法,是用來研究涉及衝突和(或)合作的可能之情勢下,理性選擇決策之可能後果。它處理某些過程,在這些過程當中,個別決策單位對於影響其環境的戰略因素只有局部性的控制。決策單位可能為ㄧ個個人、ㄧ家公司行號、ㄧ國政府或任何正規或非正規的機構。
2.博弈理論是指決策者在對某件事作決定,而面對一個或一個以上競爭對手時,如何作合理決定的一項理論。此理論於1928年由J. Van Neumann所倡用,但一直到1944年,由他和O. Mongenstern合著《博弈理論與經濟行為》(Theory of Games and Economic Behavior)一書,才廣受重視與應用。
3.博弈理論是種形式性數方學法,用於研究衝突或談判情境之下的決策,博弈理論假設在理性的狀況之下,每個博弈者均以追求最大利益為目標。
Ps:囚犯困境(prisoner's dilemma)在上面小銘已經說的很詳盡囉^^
(二)博弈的形式
博弈的分類很多,就形式上而言主要有:
1.兩人博弈(two-person game)與多人博弈(n-person game)
2.零和博弈(zero-sum game)與非零和博弈(non-zero-sum game)
3.有限時間博弈與不限時博弈
4.合作解決與非合作解決
(三)對博弈理論的批評
1.博弈理論是形式理論(Formal Theory)
2.不能解釋非理性的行為
3.無法解決酸葡萄現象
4.只是局部性理論
博弈理論翻自 Game Theory,簡單的說就是用數學的方法算出在賽局中的玩家要怎麼跟對方鬥智的理論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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