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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22 工商時報
蕭麗君/綜合外電報導
為了強化其蘋果在數位音樂市場的主宰地位,蘋果讓消費者從iTunes下載的音樂規格,無法在iPod以外的品牌設備進行播放。不過法國著作權法案卻企圖打破蘋果的封閉系統,要求線上音樂商店實施「相互操作性」,讓消費者能在不同品牌的音樂播放器聽這些音樂。
蕭麗君/綜合外電報導
所向披靡的蘋果電腦iTunes,在法國卻踢到鐵板!根據MSNBC.com報導,法國國會週二將針對一項著作權法進行表決,如果如外界預期通過,蘋果將可能被迫開放數位音樂事業給其他的競爭對手。
一旦法國國會通過該法,擁有線上音樂商店iTunes與iPod音樂播放器的蘋果,將面臨兩項選擇,不是讓下載的音樂可與對手產品相容,就是大舉撤出法國市場。蘋果則表示在法案尚未批准前,不願發表評論。
法國文化部的顧問侯卡德指稱,壟斷者以某些關鍵進行市場操控,是法國無法接受的行為,他強調「消費者必須能在不同平台聽音樂。」侯卡德並希望開放數位音樂的舉動能擴展到全歐洲。
儘管新力與微軟等業者也同樣要遵守該法案,不過市場解讀為是針對打破蘋果在線上音樂市場的壟斷而來。蘋果執行長賈伯斯曾表示iTunes一天可售出三百萬首歌曲。該網站在部分市場更是占逾七成的付費數位音樂下載。
無論如何,有些科技業人士認為強迫蘋果開放新市場給其他競爭者,其實是釋出錯誤訊息。貿易協會CompTIA表示,該法律只是「懲罰發行者與阻礙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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