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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魅影 早餐店老闆娘搶票

記者邵冰如/專題報導

台灣漸漸掀起音樂劇熱潮,很多人因歌劇魅影發現「音樂劇沒那麼難懂」。這次買票欣賞魅影的觀眾,有三到四成是初次看表演的觀眾席新鮮人。不只小學生、中學生跟著老師、父母看魅影,兒童美語班帶學童唱魅影主題曲,就連兩廳院員工也被早餐店老闆娘追問:「可幫我買票嗎?」

歌劇魅影將在台灣演出63場,兩廳院行銷部主任劉家渝指出,已出售的九萬多張門票中,有三到四成的購買者,是首度向兩廳院購買表演藝術門票。以前兩廳院觀眾以中產階級、大學生或藝文工作者居多,如今有愈來愈多新面孔來關心兩廳院演出,願意親近表演藝術。

尤其許多過去視兩廳院為「高不可攀」的升斗小民,也開始有興趣看表演。有兩廳院員工買早餐時,早餐店老闆娘一面煎蛋餅一面問:「我們一家人好想看歌劇魅影,你有辦法幫我買到票嗎?」還有美容院的小妹滿手洗髮精泡沫,怯怯地問兩廳院員工:「除了歌劇魅影,你們還有什麼好看的?」

不少中小學生也跟著父母、老師接觸音樂劇。兒童美語班裡,有老師帶著孩子看音樂劇DVD,帶著學唱「All I ask of you」(歌劇魅影主題曲)、「Do you hear the people sing?」(悲慘世界主題曲);還有孩子自製面具和披風,用英語演出兒童版的「魅影」。美語老師梁元元說,音樂劇通俗好看,歌詞、對白簡單卻不失深意,對孩子是很好的教學素材。

在上班族之間,音樂劇也成新時尚。一家公關公司的年輕美眉去年接力排隊,集體搶購歌劇魅影門票,最近更打算再看「鐘樓怪人」。雖然門票比電影貴很多,但她們認為,音樂劇實在好看,多花一點錢值得;而且公司有很多來自時尚圈子客戶,音樂劇已是流行話題,不看恐怕會被同業比下去。

【2006/01/15 聯合晚報】  @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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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政府網站 蟬聯世界第一
中國時報/廣告/A12版 黃于倫
2006/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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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美國布朗大學公共政策褚門中心主任(Director of Taubman Center for Public Policy)Darrell West教授帶領的研究團隊,在二○○五年針對全球一九八個國家一七九七個政府網站,以二十四項指標進行統計分析評比的結果,台灣再次排名世界第一,新加坡、美國、香港與中國分別為第二、三、四、五名。

 

該報告指出:「台灣政府網站的設計都有考慮到使用者的需求,提供雙語服務、網站導覽、無障礙服務、隱私權保護的公告等,很容易使用」。台灣的電子化政府在二○○二年、二○○四年及二○○五年均三度榮膺全球第一名,可見我國電子化政府的發展已居於領先的位置,未來仍應精益求精,持續提升服務量能。

 

行政院研考會表示,政府部門資訊建設投資,目前已由早期的硬體購置轉為資訊服務開發及應用推廣。以該會為例,該會九十五年度編列資訊設備費用七.一億元,九成二以上的經費是使用在建置中央與地方機關共用性的網路服務環境與機制,以發揮資訊整合運用的最大效益。例如,建置各機關共用的電子付費、電子認證、資通安全、電子公文交換及無障礙網路服務等。另外部分經費係協助各機關及地方政府深化e化服務。

 

另外二○○五年三月世界經濟論壇報告不但將台灣政府網路化整備度排名全球第三、政府網路應用度排名全球第五,更將政府擴大網路服務列為台灣維持高科技發展及競爭力主要因素,可見政府近幾年來擴大資訊建設投資已展現成果。

 

電子化政府推動以來,無論在提供民眾快速便捷、省事省力的創新服務,提高公務處理效率,積極主動公開政府資訊及帶動各行各業網路化等方面,已有突破性的進展。

 

以網路報稅為例,九十三年度透過網路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之件數達到三四.六%,營所稅網路申報比例九二.四二%,估計共節省民眾往返交通及機關文件列印約二億四千萬元。再以電子採購領投標為例,每年可節省機關之文件製作成本約四億餘元,節省廠商現場領標之成本超過八億餘元。又以公文電子交換為例,各政府機關間約有七成的公文採用電子交換服務,估算節省郵資費用每年達一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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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電信形象廣告 結合人與土地 戀戀紫斑蝶 遷徙蝶道全紀錄
林上祚/台北報導

 

    中華電信趁著年關將近,推出一個以紫斑蝶為主題的形象廣告,中華電信董事長賀陳旦昨日在專訪中表示,台灣需要一個政治以外,以人與環境為出發點的議題,這個議題最好可以像紫斑蝶每年南北遷徙一樣,讓台灣民眾持續關切,希望透過這個形象廣告,讓台灣民眾感受到家與土地的召喚。

    紫斑蝶是台灣國寶級的生物,台灣在二○○○年以前,一直以為它會選擇在固定棲息地生活,二○○○年以後才發現,它是少數像候鳥一樣會遷徙的物種。中華電信趁著年底民眾返鄉過年南北往返的高峰期,推出一個以紫斑蝶為主題的形象廣告,搭配中華電信國際電話,希望傳達一個以關懷環境為主題的訴求。

 
    賀陳旦表示,過去三年蝴蝶協會等保育團體,針對紫斑蝶的南北遷徙,持續進行所謂標放紀錄,經過長期的觀察發現,紫斑蝶每年十-十二月會固定南遷,隔年的三到四月又會北遷,許多紫斑蝶必經的蝶道,後來都陸續被發現,出現在中華電信廣告編號FY一○三○的蝴蝶,去年最早在屏東的春日被發現,經過了一百八十四天,又再度在二百多公里以外的苗栗竹南被發現。

 

    賀陳旦同時不忘推銷行動電話等新科技,對觀察紫斑蝶遷徙所帶來的幫助,他說,中華電信emome目前針對紫斑蝶有推出一個紫斑蝶的專屬部落格,讓生態保育人士可以利用部落格,分享每一個蝴蝶標記後的遷徙路徑。

    賀陳旦指出,除了部落格中二百九十張照片之外,目前emome網站已經有卅本的紫斑蝶相簿,總計有二千張紫斑蝶照片已經上傳到中華電信網站

    過去台灣的地方祭典,多停留在慶祝豐收吃吃喝喝的模式,類似像東港黑鮪魚祭,也侷限在一個漁港,不像紫斑蝶每年遷徙路徑,涵蓋數百個鄉鎮,賀陳旦說,中華電信推出這個議題形象廣告,讓台灣人與土地能夠結合。

    他認為,台灣在政治以外,急迫需要一個可以讓人民持續關心的議題,不是僅是那些用過即丟的八卦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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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1.12  中國時報
黃金時段七成自製?有困難
朱梅芳/台北報導

 

    由五家無線電視台組成的電視學會昨天召開董監事會,各台高層同仇敵愾,砲聲隆隆,認為無線台產業環境差,新聞局要求黃金時段自製節目需達七成,現實上根本做不到。

    對於新聞局姚文智提及,無線台在晚間六時到十時需播出七成的自製劇,與會者叫苦連天。因為目前八點檔連續劇收視率要做到4,才能打平成本,但目前除了民視,其他台根本都做不到;與會者還自嘲說,如果非要達到七成自製率,那只好大量做些如「麻辣天后宮」之類本錢輕的談話性節目了。

 
    目前,民視八點檔「意難忘」收視率雖然可衝到六或七,但實收廣告費只能收到有效收視群的部分而已。民視總經理陳剛信重砲出擊,他說:「不合理的廣告購買方式,像我們做業務的,都要跪下來才能拿回價錢!」中視副總鄺湘霞說:「我們都是趴下去,錢才趴得回來。」陳剛信又氣憤的說:「大家都說無線台是老大,又說無線台不認真,那我不要無線台好不好,給我有線台執照算了!」

 

    會中並對AGB尼爾森公布每分鐘收視率,嚴重影響電視生態正常發展,「因為一分鐘的打打殺殺畫面,永遠比國際新聞高」,為要求尼爾森不得公布一分鐘收視率。公視總經理胡元輝也建議採取社會運動方式,爭取建購合理媒體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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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1.12  中國時報
南方朔觀點 為台灣影視「未來偶像」抱屈
南方朔

 

    從戰後到一九八○年代,台灣的電影和電視連續劇,都有過風光歲月。

    全盛時期,台灣的電影平均每天有一部開拍,全球華人如星華、馬華、菲華等都是看台灣電影長大的。台灣電視連續劇也同樣在華人社會得盡風光。台灣影視歌星的海外走秀,當然也成了大生意。熱情的僑胞對藝人動輒送大禮,也常被人當做傳奇而津津樂道。

 
    而這種風光,現在已逐漸脫落殆盡。目前台灣電影生產每年已到個位數,而電視連續劇則由日本偶像劇讓位給了韓劇。如果我們注意一下,當會知道最近南韓釜山才開過一個重要的影視會議,南韓希望藉著資金動員,演員交流,讓韓、中、日、印度香港、整合出一個亞洲的好萊塢。事實上,這種整合工作早已開始了,往後將更有計劃的展開而已。

 

    台灣影視工業由盛而衰,幅員太小當然可能是原因,但也未必是真的原因。香港人口六百萬,比台灣還小。尤其一九九七年亞洲金融風暴,香港市面蕭條,影視生產大減,就業人口也由八千降至五千,整個產業已快完蛋,但香港絕處逢生之計,即是乾脆直接進軍好萊塢,危機因而成了轉機。不但周潤發、成龍、洪金寶、周星馳等命運改變。也帶著大陸影星李連杰、鞏俐、章子怡等奔向國際。看著別人那些場面,有時候也真為那些演技其實也沒有多差,也不會比章子怡不漂亮,也不比裴勇俊不英俊的台灣演員抱屈。

    台灣影視工業跌至谷底,有的改行去做運將,有的則到綜藝秀插科打諢,其中的因果難以勝數,但表現出來的,則是台灣影視的「敘述」(Narratives)的確已出了不小的問題。

    所謂「敘述」,指的是人們的理性、感性、時間與空間意識,透過文字和影像而表現出來的那種表現方式。當今台灣的影視產品的敘述,有太多都只有很少人會有興趣,一離開台灣,就更乏人問津。「敘述」的問題,涉及意識形態,對影視工業的認知,以及創作和從業者的自我期許,它已必須被全面反省重估。

    因此,規定黃金檔不准播韓劇,要用兩百億或三百億幫助台灣電視連續劇。別在這種浪費民脂民膏的題目上做文章了。如果「敘述」不變,花大錢讓少數人高興一陣,節目還是沒人看,這豈不是和蓋了一堆蚊子建築物一樣嗎?

    要保障本國影視有許多方法,比較消極的如規定節目必須僱用多少比例本地演員,規定時段比例等;但最爭氣的,還是自我改造,振衰起弊,而改變「敘述」才是關鍵,這是台灣的文化新工程,現在到了必須勇於面對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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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家電視台已完成轉移 執行長由陳板擔任

記者/黃姿云
 客家電視台經營權自7日被東森電視標下後,即開始準備後續的轉移動作,現今已轉移地址至忠孝西路1段6號16樓,且客家電視台執行長也改由陳板擔任,前執行長彭文正現則轉至台大新聞研究所擔任教職。

 客家電視台公關組副組長李旼表示,客家電視台內部除彭文正轉任教職外,原客家電視台管理部組長蔡志堅也回到台視影音事業處,至於其他內部人事異動等相關情況,現在並無太大變動,但在高層人事佈局上,則表示現在還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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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28中國時報----「國家傳播通訊委員會」(NCC)的功能與運作近日備受關注,台大訂明日下午舉行公共論壇,邀集電機系、電信所、新聞所的教授,針對「如何兼顧電信傳播產業發展和消費者權益」逕行討論,藉以釐清NCC最該做、最急需做的項目。

 

    公共論壇議題包括如何兼顧電信傳播產業的推動與消費者權益的維護?如何盡速對國內媒體亂象提出政策規劃?包括發照標準、所有權規範、置入性行銷、媒體內容規範、黨政軍退出媒體、頻道分級付費等。如何建立公民參與監督機制?如何配合數位機上盒,推動收視率調查機制,以防止單一收視率壟斷操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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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社論
無論藍綠,媒體改革要有誠意
黨政軍退出媒體,一個曾經打動人心的口號。但政黨輪替五年以來,今天是實現這個口號的截止日期,看來是鐵定跳票了。

華視和台視的董事長、總經理等經營管理高層,以及代表官股的董監事,昨天發表聯合聲明並集體請辭,試圖挽救這個將要跳票的承諾。但即便這些媒體高層的動作是「真心誠意」的,說實話,這樣做有用嗎?道理很簡單,黨政軍退出媒體是結構性的問題,不是個人的問題。今天這些官股所任命的董監事和媒體經營者辭職,可是官股如果真的接受他們的集體請辭,總還要任命另一批人繼任,這樣,問題解決了嗎?當然沒有。如果官股沒有接受這些人的集體請辭,這些人繼續經營帶有官股色彩的媒體,「請辭待命」有意義嗎?所以,華視和台視的董監事高層這個集體請辭的動作,不但一點實質意義都沒有,恐怕還要遭到「多此一舉」的質疑!

黨政軍介入媒體,是過去威權時代的產物,是有權者的產物。唯有有權者才有權力和資源能夠介入媒體。民進黨在野時提出這個口號,照說一旦上台執政,要處理這個問題不是那麼困難,那何以這問題拖了五年?執政之後,帶來的龐大權力和資源,當然是原因之一。可是,民進黨缺乏自信,總認為過去媒體在國民黨手中,而媒體長久以來偏向泛藍立場,一旦真的實現黨政軍退出媒體,自己的執政之路將更為艱辛。於是,所謂的「媒體改革」就是要先將泛藍的勢力從媒體中清除,或者至少要讓自己在媒體中的影響力和國民黨相當。嚐到權力的滋味,加上執政者缺乏自信,自然就無法大開大闔推動真正的改革,最終讓人質疑改革的誠意。

國民黨呢?情況也好不到哪裡去。拖了這麼多年,中視和中廣的股權還沒處理好。執政的綠營和在野的藍營,各自擁有媒體,目前的態勢就好像兩個拔槍相向的人,互相要對方先放下武器,出了事,又老套地指責對方先開槍。攸關黨政軍退出媒體的「無線電視公股處理條例」,藍綠都以各自的利益盤算,讓這部法案過不了關。容我們不客氣地說,如果執政黨真要實現這個當年在野時提出的口號,自己不是應該先放下武器?難道不是更應該不計代價、積極地推動「無線電視公股處理條例」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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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27  中國時報
黨政軍該退出什麼媒體

莊伯仲

    黨政軍退出媒體不僅是社會共識,更是陳水扁總統具體承諾的媒體改革六大改革之一。依法,黨政軍應在十二月廿六日前退出,因此近日來各界都把焦點對準老三台等廣電媒體。然而科技日新月異,媒體界限也隨之模糊。除了老三台之外,國人更該思考黨政軍必須退出的「媒體」有哪些。

    在「數位匯流」的科技趨勢之下,昔日涇滑分明的電信與媒體分際,現在已經模糊難辨。媒體業者的有線電視纜線可以拿來上網,電信業者的ADSL電話線路也可用來觀看電視。前者使用目前頗為流行的cable modem,後者則有中華電信公司自稱「大電視」的隨選視訊MOD(Multimedia on Demand)。

    問題是,業者發展通常走在法規之前。二○○○年筆者自美返台,申裝cable modem寬頻上網,竟被業者「單向」、「雙向」之說弄得滿頭霧水。全世界cable modem原理都同,怎有如此區分?後來才知有線電視系統業者因無電信執照,不能兼營網路接取服務,所以才透過cable纜線提供單向下載,再配合市內電話撥接上傳資料,以為規避。這種做法很不方便,也讓成本更高,只因電信法規陳腐僵化,便讓台灣在傳播科技發展史上留下如此荒唐的一筆。

 

    現在則輪到中華電信推出隨選視訊,開始跨足媒體市場。於是問題又來了,透過網路觀看電視,到底算是電信業或媒體呢?中華電信當初係依「有線廣播電視法」第二條,在二○○四年取得營運許可並且推出以電話線路傳輸影音視訊的服務,從而成為第六十四家有線電視系統業者。就此而論,中華電信的「大電視」當然屬於媒體,應無疑義。

    依照廣電法,黨政軍必須退出媒體經營,中華電信理應一體適用。中華電信雖已邁入民營化,官股仍占四十七%,頭號股東正是交通部。儘管新聞局已函文要求遵守,中華電信仍主張「大電視」走的是網際網路,不該受到廣電法拘束。近日中華電信又宣佈將停止「頻道」業務,僅保留卡拉OK等「互動」及影片觀賞等「隨選」這兩類加值服務,聲稱如此便已回歸電信平台,希望能免去關台的命運。

    持平而論,面對數位匯流趨勢,是否屬於傳播媒體應以其傳輸內容來界定,而非拘泥於傳統的類比訊號或是新興的IPTV等不同傳輸形式。依此標準,中華電信「大電視」即便採用網路協定、而且只剩互動及隨選,仍屬媒體,因而有違三退原則。更何況如採取IPTV網路電視形式就可以自外於有線電視法,則有線電視系統業者完全可以採取相同技術來播送。這麼一來,豈不是大家都跳脫有線電視法的管理了?

    現在不只網路纜線能看電視、電視纜線可以上網,包括講電話、看電視、上網路同在一起的「三網合一」服務也已推出。面對這些傳播科技的發展,黨政軍應該退到什麼程度,顯然值得討論。由於交通部與新聞局未能趁早因應,現行的電信法與廣電法都已落伍,未來NCC面對數位匯流與黨政軍如何全面退出等問題,或許應該從實質內容切入,推動立法院訂定全新的「數位匯流法」,如此才能妥善管理我國的通訊傳播產業。 (作者為文化大學新聞系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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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27  中國時報
全球化被迫轉彎

張鐵志

    過去一週,在香港的WTO部長會議達成了在二○一三年先進國家取消農業補貼的決議,地球另一端的玻利維亞則選出了左派的原住民總統,而美國時代雜誌剛宣布搖滾樂團U2主唱Bono和比爾蓋茲夫婦獲選為年度風雲人物,理由是他們對消除世界貧窮的努力。

    三件看似無關的事,其實標誌著一個全新的現象:全球化已經到了一個新的轉角處。

    過去幾十年來,全球化並不像其支持者所許諾的,建立了一個讓落後國家共同繁榮的世界,或者造就一個平坦的地球,個人只要努力就可以出頭天。事實上,世界的不平等是越來越嚴重。首先,過去五十年來,國家之間的不平等日益擴大,如最富有的國家在一九六○年代是窮國的十六倍,到了一九九九年卻變成三十五倍。尤其是非洲和南亞國家中絕對貧窮的人更不斷增加,有三十五億的非洲人的生活水平比一九八○年更差。

 

    再者,根據世界銀行的研究,如果不比國家,而以全球人口來看,前百分之十富有的人掌握有三分之二的世界財富,且與最窮的百分之十人口的貧富差距也是越來越大。最後,不論是窮國、富國,或是躍升中的國家如中國,國家內部的貧富差距更日益擴大。尤其平等問題不只是經濟上的收入,而涉及人民可享用的公共服務、衛生資源等,所以貧窮的後果是生命的脆弱:目前世界上有三分之一的死亡是和貧窮有關。

    這裡並不是說這些不平等完全是全球化本身的結果,因為資訊和科技的流通也可能有利於後進國家。但問題是,全球化的遊戲規則和國際經濟體制的制度設計在本質上就有明顯偏向富有者和大資本的獲利;更具體地說,西方強國及國際經濟組織所推動的新自由主義政策(私有化、去管制、自由貿易等)會強化國際間及國內的社會不平等。所以如果不去控制和駕馭全球化的方向、去改造相關的制度,就只能放縱這個不平等的趨勢繼續啃噬著人類的生命和生活尊嚴。

    不過,這個以新自由主義為主軸的全球化模式,已經引起了受害國家和人民強烈反彈,不論是在全球層次還是在國內層次。在全球層次,全球公民社會的長期鬥爭已經逐步改變全球化的進程,並使得更多世人認識不平等是當前世界的迫切的危機。例如從九○年代末以來,國際NGO組織的努力已經迫使西方國家刪除部分窮國的外債;今年一整年的「讓貧窮成為歷史」運動和音樂界組織的Live 8活動,也使八大工業國高峰進一步承諾提供更多給窮國的外援。而WTO所追求的自由貿易精神在一九九九年的西雅圖抗爭後逐漸質變,新的杜哈回合標舉著促進窮國發展,雖然多只是修辭,但起碼「發展」獲得至高的正當性,且實質上發展中國家決定世貿議程的談判能力越來越強。

    在國內層次,最明顯的就是拉丁美洲逐漸向左轉。拉美從八○年代開始在國際經濟組織的壓力下推動新自由主義,但不但經濟沒有起色,實質所得和八○年代幾乎是一樣的,反而造成國家能力的退化、底層人民生活的持續貧困,且原本就很嚴重的貧富不均日益擴大。也因此拉美國家一個個開始支持民粹主義的左翼政權,到二○○六年底,在拉丁美洲還有近十個國家要選總統,更會重新決定這塊格瓦拉故鄉的政治版圖。

    不過,文首提到的三現象都有其限制,例如比爾蓋茲的慈善事業雖然承認全球化之不足,但並未改變全球化的根本邏輯(他還是最大贏家)。世貿要真正能採取有利於窮國發展的貿易政策,還有很多障礙在面前,且不只是現在大家關注的農業問題。玻利維亞或拉美可能的新左翼政府到底是要採取巴西魯拉的中間路線,還是委內瑞拉查瓦茲的激進左翼路線,也有待試煉。

    但無論如何,全球化已經被人民的力量推動著轉了一個彎,更多人開始深信這個反全球化的著名口號:「另一個世界是可能的」。(作者為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政治學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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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27  中國時報
難道真要一路對抗到2008

中時社論

    三合一選舉過後三周,連起碼喘息的空間都沒有,政局彷彿又重回朝野對抗的老路了!國會部門特別明顯,不但NCC委員人選由於行政院遲不送立法院,造成總預算案協商破裂、軍購等三大議案又以奇襲招數闖關未果,黨政軍退出媒體跳票一樣演成朝野互批。很難想像在選舉重大挫敗後的執政黨,會依舊採取攻擊策略;執政黨五年半都沒成功的掌握國會優勢,在未來有限的兩年半執政期間裡,若還是要堅持這樣的對抗戰略,不知會給台灣帶來怎樣的災難!

    回溯執政黨五年多來的國會議事和執政策略,幾乎沒變過。二○○一年立委選舉民進黨的國會議席縱然有成長,卻依舊無法突破朝小野大的困局。而朝野也幾乎都不信邪地選擇對抗,結果立法院每個會期結束時,無例外都要上演朝野互罵的戲碼。二○○四年的總統大選並未撼動這盤死棋,上半年陳總統慘勝,加劇朝野相抗的氣氛,同年年底立委選後情勢繃得更緊。這次三合一選舉的結果,某種程度說是綜合過去一年多來,民意對執政黨失望的表現。如果執政黨始終無法體會這種民意趨向,失敗的苦果不會到此為止。

    拿軍購案來說,會弄到這般田地,其實正是「公投綁大選」的後續效應之一,當局一句道歉不給也就罷了,姿態又一直很高,正好給在野黨一個最好的反對理由。在國防部不斷調整,嘗試能找到在野黨能接受的軍購方案,包括愛國者飛彈延到公投法定三年期滿後再議、反潛機改列年度預算,並以追加預算案辦理等,使原來六千億的軍購特別預算案一降就降了一半,也漸次取得在野黨的認可,僵局已經要解了,給民進黨團這麼「議事突襲」一番,問題反而複雜了。難怪讓國防部都大為緊張,深怕才談攏的事又要翻盤。結果:民進黨團果然不過才高興了兩晚而已。

 

    監委人事同意權也一樣,從總統府成立審荐小組開始,各界對其中因政商關係而晉身的審荐委員即多所批評,認為職司整飭管箴的監委由這群政商背景雄厚的企業主「審荐」,完全違反利益迴避,執政者毫不避諱的政商勾連,對其形象亦是一大損害;更不要說列名監委名單者,不乏早有政商官司爭議者,甚至有更多酬庸型人選,和社會期待的監委形象落差實在太大,這也同樣給了在野黨抵制的理由。總統提名諮文送到立法院就一直擱到現在,即使經過一次立委選舉,在野依舊過半的新民意產生,國會法案屆期不續早有明定,總統都不肯重新提名!在這種情況下,如何期待三合一選舉後,特別在高捷案昇高人民對政府官商腐化惡感之際,這份爭議名單,會得到國會的支持?

    沒錯,這確是「朝野對抗」,然而當泛藍政黨代表在國會掌握過半數席次時,執政黨拒絕與在野政黨協商妥協,那其實就是與多數民意對抗。每次表決失敗,除了開記者會痛批外,其實掩不住原地空轉的現實。

    政治運作除了權力之外,有很大部分必須看到人民的需要。不要忘記,執政者的權力來自人民的賦予,當政者如果只看到自己的權力分配,人民終究會將權力收回!對絕大多數民眾而言,民進黨主席究竟由誰出任不重要,那是民進黨的家務事;行政院長由誰出任有點重要,但若不做事或做不了事,不論誰出任都白搭!換言之,陳總統未來兩年多任期要做什麼事,遠遠比他要任命那位閣揆來得重要。

    以當前政治生態,做成事的方法只有一個:透過協商取得在野黨的支持!軍購、監委等重大法案若不肯退讓,兩岸政策若沒有新方向,找誰組閣都沒有能力擺平過去一年多的政治爭議!如果這些重大政策,扁政府願意傾聽在野黨的意見,不論誰出任閣揆就有做事的空間。倡議和解共生時的謝揆聲望有多高?因為高捷案而整肅媒體的行政院形象有多差?此中道理,其實簡單得很。

    陳總統所餘任期有限,台灣社會浪費在莫名其妙的政治爭議的時間太久,當民進黨人指著國民黨主席馬英九「不知反省」時,更反襯出執政黨也同樣「需要反省」的嚴重程度。真的,凡事選擇對抗並不會為自己的施政成績加分,就不要再玩權力的遊戲,聽聽多數民意的聲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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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27  中國時報
跳票就是跳票

中時小社論

    黨政軍退出媒體,是兩年前朝野修法時的共同承諾,如今因為配套立法不及而跳票,除了儘速亡羊補牢,朝野更應尊重無線電視台未來的「公共化獨立精神」、「民營化市場機制」兩大走向,才能讓這項支票真正兌現。

    立法院早在兩年前就訂定廣電法「落日條款」,但之後行政部門並未積極因應,朝野立委更是忙於鬥爭、拖延怠惰,到現在還沒有完成配套立法。就此而言,行政部門立場的前後反覆,立法部門的延宕其實都難辭其咎。

    所幸,賴國洲、江霞等政治色彩濃厚的官派董監事及時請辭,算是民進黨展現誠意的第一步;朝野立委若能儘速就華視百分之百公共化、政府出資買回台視影音資產公共財、合理保障華視員工權益等達成共識,公股釋出條例也可望在本會期過關。台灣社會期待已久的黨政軍退出媒體目標,應該只是時間問題而已。

 

    不過,黨政軍形式上退出媒體是一回事,是否繼續操控媒體是另一回事。社會各界關切的是,政府釋股讓台視民營化、華視公共化後,台視會不會賣給親綠色彩財團?華視會不會重蹈人事酬庸覆轍?而國民黨釋出股份的中視、蔡同榮辭去董事長的民視,未來政治色彩是否依舊鮮明?

    除此之外,朝野政黨都應約束黨公職不得「球員兼裁判」主持節目,才能展現黨政軍退出媒體的最大誠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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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化】台、華視董監視集體總辭 姚文智:代表政府與官股代表支持媒改的堅定立場

記者/鄭英廷
 根據中國時報26日報導,因黨政軍退出廣電媒體尚未落實,台、華視代表公股的董監事25日集體請辭。針對2台公股董監事集體請辭一事,新聞局長姚文智25日晚表示,這代表政府部門與官股代表支持媒體改革的堅定立場,希望「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相關立法工作儘速完成,讓媒體改革政策逐步實現。

 報導中指出,台、華視的釋股卡在立法,雖已處於「違法」狀態,理應被處以10萬元以上,100萬以下罰鍰;但因釋股不及的責任在立法延宕,新聞局將不會對台視、華視開罰。台視總經理鄭優指出,集體請辭不是臨時之舉,台視與華視早在一、兩個月前就已有聯合總辭想法,「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無法通過,未來走向不定,請辭待命是正常程序。針對台視、華視董監事突然宣布總辭,已經請辭待命的台、華視高層人事如何處理,新聞局目前尚未有明確說法。

 目前「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仍卡在立法院,「媒體觀察基金會」和「媒體改造學社」25日表示對此感到失望。媒體觀察基金會董事長管中祥表示,雖然政府上周提出公股信託的折衷方案,但信託有程序,絕非短期間內可達成。民間團體要求先由政府出資協助華視公共化約30億元,但行政院卻否決,且政府願意編列特別預算92億元補助公視擴充頻道,顯見財政拮据絕非藉口。

 報導中說,關於台、華視公股代表發出集體總辭訊息,媒改社執委魏玓給予尊重和肯定,但表示如此並不能真正落實黨政軍退出媒體的理念。魏玓指出,黨政軍退出以及無線電視的改革,最重要的是股權轉移,而非人事權轉移,人事權轉移應是股權處理條例立法通過後的配套動作。媒改社和媒觀基金會強烈呼籲立院朝野協商儘速進行,務必在本會期完成立法。他們也將聯合其他社會團體,進行更強烈的監督,若朝野任何政治人物或勢力阻撓「公股處理條例」,都將予以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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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26  中國時報
恐公共症候群
李明璁

     耶誕節才剛過,政策跳票記錄又多了一筆。廣電法規定今天是黨政軍全面退出媒體的最後期限,不過早在上週「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草案朝野協商破裂之後,政客們就互相推諉(其實是共同默許了)這項改革承諾的失落。說來諷刺,就像「軍訓教官退出大學」這個遠古時代的學運訴求,到現在民進黨已執政五年半卻從未被提出落實;另一個為過去這些「黨外人士」念茲在茲的「黨政軍退出媒體」,如今竟也成了一個自打嘴巴的虛無口號。

    為什麼這個看起來幾乎沒有人會反對的政策落實,拖了這麼久,卻終究無法如遲來的耶誕禮物送到我們手中?關鍵在於:對「黨政軍退出無線四台之後,誰來、以及如何接手?」的問題,執政當局的思考相當錯亂。簡單說,朝野與民間團體早先達成的政治默契大致是:中視,國民黨自行決定轉賣給誰;民視,民進黨主席候選人「蔡董」的持股應會放手;台視,全面釋股而私有化;至於華視,由政府撥付預算買回民股,使之百分之百「公共電視化」。前三項目前看來問題不大,但有關華視公共化的承諾,新聞局卻翻臉不認帳。

    民進黨政府敢不顧譏諷而不願讓華視公共化,是因為早已不再有任何左傾理想的它,認為「媒體私有化」也算是達成「黨政軍退出媒體」的主張呢?抑或,更陰謀論一點來看,是因為它也學會了過去國民黨對媒體上下其手的伎倆,以至於如今捨不得放下操控所帶來的權力快感?身為一個論理的學者而非爆料的立委,我並不想直接為執政者扣上任何帽子,但必須指出,上述兩種推測,其實還有其進一步值得我們思考之處。

 

    首先,講到「私有化」(或者比較好聽的「民營化」),其實對不分藍綠各主要政黨的人來說,就像一劑莫名所以的安心劑(甚至將之視為傳統國營事業的壯陽藥)。在野的,沿用過去自身執政如何鉅細靡遺控制媒體的思考邏輯,恐懼「公共化」之後,會讓民進黨政府假公濟私利用媒體。在朝的,則擔心「公共化」所需的預算撥付會拖累財政,排擠到其他較浮夸可見的建設支出。於是,在這種基於政黨利益考量的「恐公共症候群」中,諸如「釋出股權給民間(企業),讓市場機制來決定媒體方向」的主張,就諷刺地成了唯一選項,而犧牲了「以公共媒體作為突破當前台灣商業媒體亂象之可能機制」的遠見。

    再者,由於泛藍勢力在文化資本的佔有、以及文化霸權的主導上,並沒有因政黨輪替而明顯遞減。這使得許多泛綠支持者,仍有一種「媒體被害意識」所驅使的策略思考:為對抗藍營仍潛在各媒體的龐大影響力,所以綠營需要有其自身的媒體以為反制。這一套對媒體改革的雙重標準,或許能讓經常引發爭議的姚文智和江霞等人覺得理直氣壯,卻更令人擔憂:如此落人口實,豈不對媒體公共化之訴求造成損傷。

    黨政軍無法在今年耶誕節完全退出媒體,已經引起許多專家學者與民間社團的批判,所以說不定在這個立法院會期結束前,兩黨會惺惺作態地拿協商結果當新年禮物送我們。如果我們所要的「媒體公共化」,是希望從國家控制與市場放任的兩極之間,尋求一個由公民社會大眾參與、監督和共享的媒體平台。那麼接下來的問題是,請睜大眼睛,看著:那些宰制力量都退出了嗎?而誰又接手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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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25  中國時報
對「總統的言論自由」必須講清楚的幾點看法
中時社論

 

    總統究竟有無享有言論自由權?因為台北地院對連宋所提「柔性政變」訴訟的一紙判決,在這兩天引發不少討論。由於承審法官判決陳總統敗訴的理由之一即是主張「總統不享有言論自由」,於是不少人稍後提出諸多不同看法,主張在某些條件下,總統仍應享有若干言論自由。本來這些奇談怪論不值一駁,但提出相關主張者竟有不少是法界與學界出身,甚至還有論者認為其將會是二審攻防的重點,為免這些謬論繼續混淆視聽,我們覺得還是有必要在此進一步作申論。

    主張總統也應享有享有言論自由的論點主要有二:其一是認為總統除了代表國家公權力的職務身分外,還有一個自然人的身分,例如總統若是下班的時候,就可能轉成父親的身分,做為父親的身分與公權力行使無涉,難道就不能主張國民權利?而以父親身分所為之言論(如證婚)難道沒有言論自由?第二個論點則是主張陳總統對連宋的誹謗發言,並非政府政策或政府管制,只代表他個人,個人言論當然應該享有言論自由,否則總統豈不連說話的權利都沒有?那麼總統又怎麼發表談話,怎麼競選連任?

    上述兩種看法會被提出,證明我們的憲法教育與人權教育幾乎完全失敗,更糟糕的是這些看法主要還是出自在這方面學有專精人士之論述,顯示台灣對人權理念的誤導已經到極其嚴重的地步。讓我們回到一開始的問題,總統為什麼不享有言論自由?重點完全不在總統是什麼身分,而是在怎樣的條件與情境下,會產生言論自由受到侵害的問題,亦即重點是在「言論自由」這四個字的上面。

 

    做為基本權利之一,國民對自由權提出主張,只有在相對於國家的情境下才會產生,換言之,國民日常生活中所為之各種言論,只要國家不作為,並不產生所謂「言論自由」的問題,而只要國家一作為(如審查、禁止、竊聽、恫嚇…等),則國民受憲法所保障的言論自由權就立即受到侵害。換言之,言論自由的受到侵害與否是相對於國家的作為或不作為所決定的,國家只要拘束自己不胡亂作為,國民的言論自由即受到保障,一旦國家就國民發表言論發動任何作為,言論自由即受到侵害。

    也可以說,台北地院法官之所以主張陳總統不應享有言論自由,是基於在國家與人民的相對關係上,總統這樣一個職務是站在擁有壟斷性公權力這一邊的,他只可能成為侵害國民言論自由的權力主體,根本不可能同時又成為受國家作為侵害的客體。講得白一點,陳總統當然有表達見解、發抒議論的權利,總統也有下班後以父親身分發表言論的權利,但這都不是「言論自由」的範疇。

    理由很簡單,總統所轄下的軍隊、法院、警察、新聞局、情治單位等公權力機制永遠不可能對總統的任何談話進行不當的干預或作為。總統之所以不享有言論自由,不是剝奪他說話的權利,而是認定他根本沒機會成為言論自由受到侵害的對象,自然也就不必成為言論自由保障的對象。把「總統不享有言論自由」扭曲成「總統連做為一般人說話的權利都沒有」,是完全搞錯了方向,也是對言論自由最大的誤解。

    連宋兩人對陳總統發表「柔性政變」的言論提出控告,主要是著眼於民事上名譽權的恢復,並非涉及國家與人民間言論自由的受到侵害與否。總統的律師重點原本就該放在連宋有否發動「柔性政變」的舉證上,扯到言論自由已經是很奇怪了!承審法官在判決書上的說明,已經是一個很好的人權與法治教育,如果還要在這個已經導正的觀念上做翻案文章,提出一些奇特的謬論進行詭辯,甚至還有意以之為二審攻防的焦點,那只能說台灣有關「言論自由」的觀念,到現在還是受到嚴重誤導,法官在判決書中的悉心說明完全白費。而不少法界與學界人士還公開鼓吹若干錯誤的見解,更是只能令人搖頭再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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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調查【2005傳播界十大新聞】出爐 NCC三讀通過最受矚目

記者/江佩君
 由本報邀請各大學院校傳播學者30位、新聞傳播相關業者25位,共同評選出「2005年國內傳播界十大新聞」,票選結果顯示2005年傳播界十大新聞以「NCC三讀通過」最受傳播界矚目,居於首位,其餘依得票數高低排名順序如下:

一、NCC三讀通過(50票)
二、中時晚報停刊(47票)
三、新聞局質疑TVBS資金結構(44票)
四、兩岸媒體大陣仗採訪連宋赴大陸(43票)
五、7衛星頻道未通過審議(40票)
六、部落格席捲媒體及網路(30票)
六、倪敏然自殺(30票)
八、中華電信民營化(28票)
九、澎恰恰光碟事件(21票)
十、3G開台營運(20票)

 上列10則新聞是由傳播相關學者及業者共同票選的十大傳播新聞。在學界票選中,以「NCC三讀通過」居首,「新聞局質疑TVBS資金結構」、「兩岸媒體大陣仗採訪連宋赴大陸」同為第二高票。業界票選則以「中時晚報停刊」為最高票,2、3名則分別為「NCC三讀通過」和「7衛星頻道未通過審議」。

 今年十大新聞票選中包括「NCC三讀通過」、「新聞局質疑TVBS資金結構」、「7衛星頻道未通過審議」皆進榜,顯示出媒體經營權與政府單位審核所引發的種種問題,這也和後來立法院通過NCC法案備受各界矚目有密切關連性。

 而其他未進入十大,但也備受關注的新聞包括,第11名─「金鐘獎入圍名單戲劇類公布前喊煞車」(19票)、第12名─「年底三合一選舉又見非常光碟」(17票)、「Kuro遭判侵權」(17票)、第14名─「行政院編列92億特別預算 打造公視新頻道」(16票)和第15名─「可攜式門號正式上路」(14票)。

 此次的評選是由傳播學者及業者共55位,自94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每人在問卷上勾選出10則重要的傳播界新聞(不排序),礙於調查時間限制,12月1日後的傳播新聞未列入調查,經整理統計後,依得票數高低列出傳播界十大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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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大媒體集團(電視、報業、出版)

 

集團名稱

東森媒體集團

中時集團

城邦出版集團

成立時間

1991

1950年成立「中國時報」

1996

現任

總裁:王令麟

董事長:余建新 

首席執行長:何飛鵬

 

 

主要有六個事業總部。

1新聞部

2商品部

3節目部

4業務行銷部

5數位頻道部

6海外事業部

還包括工程部、製播部及其他幕僚部門 。

財務部

編輯部

行銷部

業務部

系統部

設計部

財務部

行政部

法務部

印務部

人力資源部

IT資訊部

                        

 

 

 

1東森電視

2東森購物

3東森媒體科技

4東森國際

5東森保代

6東森公關

7東森旅遊

8東森休閒育樂

9東富資訊科技

10東森巨蛋

1大中華知識銀行

2大中華經貿服務網

3中時影像網

4商品行情網

5工商時報

6時報育才

7時報旅遊

8時報廣告獎

9時報文教基金會

10 時報出版公司

11中天電視台

麥田、商周、臉譜、格林、MOOK、紅色、性林、原水、積木、春光、藍鯨、果實、布克、貓頭鷹、紅樹林、電腦人文化事業、易博士、遊目族、霹靂新潮社、橡樹林、經濟新潮社、馬可孛羅、新手父母、麥浩斯、相映文化、啟示、美の繪本、智富月刊、風格者、三言社、愛詩社、邊城、浪漫星球、奇幻基地。

目前經營成效

集團化後成本減少、基本營收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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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鄭英廷、蕭伊婷、巫嘉芬、黃姿云
 目前媒體集團化注重經營上的策略與資料庫的匯流,但如何建立起適當的整合營運系統,以及媒體市場的交易,也是集團化後需要考量的。世新大學廣電系助理教授管仲祥表示,集團化可說是以資源整合作為目標,但也可能造成資源的壟斷。

 管中祥表示,集團化的經營目的可分為分商業性跟公共性,此不同之經營策略,將走向不同的結果。商業性如東森、企業;公共如頻道分工或以社會大眾多元服務為旨的集團。管中祥又舉例東森做說明:以東森來媒體集團來說,擁有眾多節目但節目內容是否看起來都大同小異?其實在某種程度上來說,東森集團化其節目生產的內容也可算是一種資源上的壟斷。

世新大學傳播管理系助教江靜之則表示,在集團化媒體對社會環境、政治經濟的發展及未來走向方面,江靜之認為,由於集團化可使內部成本降低、利潤增高,故而在政治經濟方面,於硬體規劃上作整合性發展,會有較大的力量;且注意如何與公部門作協調,則是集團化過程中要有所平衡之處。

 另外,由於媒體所產製的商品並不能與一般商品同論,因媒體不僅會影響消費者的價值觀,在其他如新聞或娛樂等方面,也讓消費者有潛移默化的影響,所以一但集團化,則傳達出來的訊息可能會被襲斷而缺乏多元性。

 而關於媒體集團化未來發展與走向,管中祥說,可能朝向各個大企業的整合,以各種不同型態的出現都有可能,而目前來說世界各國也都朝異業整合的方向走。舉例說明,如富邦,擁有金控和媒體,富邦的媒體也可作為行銷的管道;如東森,它在各的領域幾乎皆有合作,因此,在未來而言,想必會朝向各種不同企業之整合。




(2005/12/23 AM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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